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为完成好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以及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昆明市文明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思想道德建设有关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昆明市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三、主要内容
2021年昆明市未成年人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的征集、拍摄制作、面向全市未成年人推广宣传等工作。
四、预算资金
(1)项目金额:10万元
(2)资金来源: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承接项目的第三方,应具备该项目承接能力并有参与制作大型活动策划、设计、制作的相关经验;持有营业执照且在经营范围之内;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宣传活动的实施。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3楼
联系人:俞静月 联系电话:65934782
监督电话:63969676
昆明市文明办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