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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昆明市2023年招商引资系列推介活动宣传工作服务的计划

2023-06-06 10:56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昆明市2023年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招商引资推介会的宣传推广工作,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招商引资推介会及签约项目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共公益宣传服务A1502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专版专题宣传、策划新媒体产品、联动外省市媒体、加大招商引资宣传报道、统筹媒体资源方式在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宣传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招商引资推介会会议情况及招商引资成果、签约项目进展等情况。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做好2023 招商引资工作,大力推介城市形象,不断提升招商引资推介会及签约项目的社会关注度与影响力,营造良好招商引资氛围并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发展。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传播能力建设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内控制度汇编》《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确定后,我部将要求第三方进一步做好活动策划,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至6月8日,请有意向承接的企业(或单位)于2023年6月8日下午17:00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昆明市委宣传部传播管理处(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43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妍伶  18869813752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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