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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昆明市第三届市民文明巡访团运营管理工作服务的计划

2022-08-08 09:15   来源: 昆明文明网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城市文明建设工作中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创新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第三方承接主体完成昆明市第三届市民文明巡访团运营管理工作,服务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社会机构承接志愿服务活动(B1103)购买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志愿服务活动(B1103)购买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城市文明建设工作要求,按计划完成昆明市第三届市民文明巡访团运营管理工作。
1.巡访员志愿者队伍建设(包括组建、培训、日常管理、激励等);
2.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3.常态化组织巡访活动,处理巡访发现问题;
4.组织开展市民素质提升活动;
5.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创新市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3万元。
(二)资金来源: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市级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二)业务范围包含志愿服务领域工作;
(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四)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六)有开展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明确的项目执行团队,至少要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及以上,且项目团队里有至少2名持有社工证等与其所提供的服务相匹配的专业证书的专职社会工作人员;
(七)有实施相关领域的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组建一支不少于100人的市民文明巡访员志愿者队伍;
(二)全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市民文明巡访团培训或团建活动;
(三)动员巡访团成员常态化开展日常巡访,全年组织开展巡访活动不少于44场,其中周巡访不少于30场、集中巡访不少于10场、观摩巡访不少于4场;全年巡访、上报、解决不低于1000件案件;
(四)组织开展市民素质提升活动不少于20场;
(五)形成一套完善的市民文明巡访团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咨询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单位: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3楼
联系人:李俊敬   联系电话:0871 6593 4617
监督电话:0871-63969676
以上计划市财政局已于2022年8月1日复函同意,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有意向承接项目机构请于2022年8月15日前联系报名。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