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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开展2022年昆明市文明校园创建宣传工作服务的计划

2022-10-08 10:06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关于规范昆明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精神,为完成好巩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3-9)要求,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2年昆明市文明校园创建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B1201 公共公益宣传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要求,按年度开展2022年昆明市文明校园创建宣传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完成好巩固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3-9)要求,充分发挥文明校园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昆明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各项工作提档升级。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
(二)资金来源: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市级公共公益宣传活动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请有意向承接的企业(或单位)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00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昆明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处。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308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丽娟 63169256。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