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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理响春城”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讲平台建设服务的计划

2022-10-11 09:43   来源: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工作,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理响春城”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讲平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701系统软件开发及运营维护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理响春城”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讲平台,通过整合全市优质理论政策宣讲资源,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理论政策宣讲骨干队伍,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创新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以移动优先为原则,打造“理响春城”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讲平台,建设手机端和电脑端两个端口。手机端包括专家数据库、理论资料查询、宣讲微课堂、宣讲预约等功能,电脑端包括手机端展示内容的管理、资料的存储、台账的查询导出等。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重大主题和基层理论宣传宣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打通理论武装“最后一公里”。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7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落实意识形态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服务平台运营管理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此信息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请有意向承接的企业(或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下午17:00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31室
联系人:徐海波
电话:63196282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11日